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通俗一点讲,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记条件,但通过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记,比如登记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等等,因此登记机关通过撤销来纠正这个登记错误。
“我还年轻,不知道什么是IP地址是当年因为上网是不是真的那么普遍呢。我得到了基本的细节,仅此而已。所以,我想给它一个尝试,并认为,如果它不工作的时候,我总是可以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