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当局的某些审查过程。根据不同的形式和外资的重点,外商投资可能会受到一系列行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外国投资审查程序; (2)外商投资信息的报告; (3)国家安全审查; (4)由核准或备案发改委; (5)的反垄断审查; (6)对某些行业特定行业的审批要求。我们专注于外国投资审查程序,对外投资的信息报告和低于国家安全审查。
雇佣你的公司/组织必须先将你带到本许可证/就业申请表上,然后将其转换为居留签证。
2016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