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司还宣布,已于2019年11月29日取消授予公司某些高管、董事和员工的共计116万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取消期权”)。被取消的期权于2019年2月2日授予,于2024年2月2日到期,行权价格为每股3.50美元。被取消的期权均未按照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授予。被取消的期权由期权持有人自愿放弃,无需考虑。
虽然《管理办法》对外国机构在临港自贸区设立业务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未涉及一些外国机构在中国管理仲裁常见的法律问题。例如,他们没有澄清外国机构在林港自由贸易区进行的仲裁是否将被视为在中国进行的仲裁。也没有说明这些仲裁作出的裁决将被视为《纽约公约》下的“外国裁决”或与中国机构作出的裁决类似的外国裁决。
“Reedtz有限公司董事已确认,他们打算向公司提供持续支持,以确保公司能够在财务报表签署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偿还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