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注册的香港公司未遵从《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AR1,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50,000港币,或者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港币/日。
一个真正的受益人的概念在决议58号经济产业省内阁2020年它定义了一个真正的受益者是谁拥有或控制的至少一家公司的25%股份体质的人进行了介绍。公司可以有几个真正的受益者。
公司只有在清算程序要求之前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要求公司名称应带有“正在清算”的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