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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未来三十年,从现在到中间的21世纪,将是为中国打造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习副主席强调,要求浦东扮演新的角色,完成新长征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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