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在一片城市巡演,李鹏总理访问了上海的自由贸易区(FTZ),上海交通大学,与一些地方公司和南京路购物街一起。这次访问强调了改革开放的政策是如何提高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谁居住在这里的生活。
为使公司解散生效,有限责任公司股本减半的,董事必须将解散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损失超过资本的一半,持有四分之一资本的合伙人可以要求解散。
阿联酋新的破产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旨在帮助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避免破产,并于2016年生效。
员工获得签证后,可以为其家庭成员提供担保,并将其带到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