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规范(试行)》,简化了登记流程。纳税人只需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即时办结纳税申报、空白发票缴销、税控系统信息修改等全部涉税事项。企业原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勾选认证资质等信息,也将自动保留并同时迁移至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无须重新办理。
“不断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并创造一个稳定,可预见的政策环境,使我们在中国市场的未来充满信心,”恭周,在诺和诺德公司的高级副总裁说。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在全国首创以“变更登记”代替“注销登记”方式,优化办税流程,实现企业跨区迁移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