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4条“双特”政策临港30条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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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ZF新闻发布会 24条“双特”政策
临港30条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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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1 04:34
市ZF新闻办今天(2月28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介绍
上海市在
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相关情况。
(一)
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介绍了
上海市在
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制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临港地区开发在全市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从长远看,是
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从当前看,是
上海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加快推进
临港地区发展,从去年初开始,市委、市ZF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去年9月,市委、市ZF正式发布《关于在
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简称“双特”政策)。“双特”政策的出台,将为
临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第一,关于
临港地区的功能定位
加快
临港地区发展,需要高起点谋划
临港地区战略定位。
临港“双特”政策意见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提出:
临港地区突出高端制造、研发创新、综合服务、生态宜居等功能,成为研发创新能力强、高端制造业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成为服务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成为配套完善、生活便捷、功能多元的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
临港地区要基本建成高端制造要素高度集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高效联动的“智造城”,基本建成宜业宜居、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基本建成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基地,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第二,关于
临港地区的产业发展
推动
临港地区真正成为
上海面向未来的重要发展引擎,需要高起点规划和集聚现代产业体系。
临港“双特”政策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提出:要加快发展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和两大配套产业:一是做强做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能源装备、船舶装备、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大型物流装备及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成套设备等。二是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环保、数控机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三是大力发展先进海洋经济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技术研发、海洋技术孵化、产业化及技术交易、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会展等。同时,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功能性生活性服务业。
第三,关于在
临港地区建立的特别机制
建立特别机制是对突破加快
临港地区发展的瓶颈做出制度性安排。
临港“双特”政策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提出,按照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两聚一强化”的战略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和突破,建立8项特别机制。主要是:
统一管理、就地办结机制。进一步完善
临港地区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目前
临港地区管理体制调整已经完成,
临港地区管委会、南汇新城(镇)已组建成立。
收入留用、市区扶持机制。按照“市区联动、加大投入、用途聚焦”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行“
临港钱
临港用”,市区同步支持。
规划滚动修编、加强产城联动机制。结合浦东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滚动修编试点,优化
临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化完善
临港总体规划,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产城融合规划布局。
优势互补、多元开发机制。大力吸引资金充裕、经验丰富的开发主体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参与
临港地区土地前期开发。进一步增强
临港现有开发主体的投融资能力,加快开发速度,提升建设水平。
宜居优先、超前配套机制。以人为本,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优先配置一批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强化商业与城市配套同步协调开发,加快吸引和集聚人气。
支持创新创业、集聚创业人才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全过程服务,优化创业和居住环境,加快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
临港。
第四,关于在
临港地区实施的特殊政策
实行特殊政策是为加快
临港地区发展而实施支持力度更大的政策保障。共有24条支持政策。
一是进一步向
临港简政放权。市、区两级ZF继续向
临港地区管理机构简政放权,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将涉及的行政审批事权,通过充分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形式,实现审批重心下移和“
临港事、
临港办”。
二是建立
临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
临港地区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审批等一口受理、办结(转报国家审批事项除外),强化项目审批咨询服务功能。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专项资金市级出资在保持第二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将
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
临港产业区内的企业缴纳的新增市级税收收入部分,核定一定比例,经市ZF批准后,用于增加专项发展资金。浦东新区、奉贤区对于
临港税收区级所得部分全部留在
临港地区。
临港地区内土地出让市、区两级所得收入,在扣除国家及本市规定计提的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支持
临港地区发展。
四是
临港地区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
临港产业区产业、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益类项目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对南汇新城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环境设施等公益性设施,实行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
五是加大对
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本市承接国家17个重大专项的项目以及航空零部件配套、新能源装备、工业机器人、精密制造、电子信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优先在
临港布局。市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0%,由
临港地区管理机构根据上述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
六是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政策的支持力度。对
临港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对
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人才居住证。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中,对工作和居住都在
临港的,可专项加分。
(二)
市ZF法制办张忠玉副主任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介绍了《
上海市
临港地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情况。
《
上海市
临港地区管理办法》于2012年12月12日由市ZF第96号令公布,并已于2013年1月12日起施行。本次立法主要围绕市委市ZF《关于在
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将其中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的改革举措,在《办法》中作了全面体现。《办法》的前身是市ZF2010年制定的《
上海市
临港产业区管理办法》。原办法适用于
临港产业区,产城是分开的;新《办法》适用于整个
临港地区,强化了产城融合。《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凸显
临港地区改革的目的
根据市委市ZF的文件精神,这一次
临港地区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实现
临港地区的“两聚一强化”,即“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为了在立法层面凸显这次改革的定位和目的,将上述内容写入第一条立法目的中。
二是明确
临港地区的功能定位
“双特”政策对
临港地区功能定位作了较为完整表述。为了在《办法》中予以体现,同时符合立法表述要求,将功能定位的核心内容在第三条作了概括。具体表述为“突出高端制造、研发创新、综合服务、生活宜居等功能,将
临港地区建设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是调整
临港地区的管理体制和管辖范围
合并
上海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和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成立
上海市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法》第四条对管委会名称作了调整,明确管委会为市人民ZF派出机构,委托浦东新区管理,负责统筹推进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同时,在第二条将管理区域范围扩大为“
临港地区由中心区(南汇新城)、主产业区、综合区、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和
临港奉贤分区等组成”,并将东、南边界调整为“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不含洋山保税港区(陆域)”。
四是建立推动
临港地区发展的保障机制
为了巩固
临港地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成果,“双特”政策在
临港地区建立了八项特别机制。考虑到这些机制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推进落实,为有利于对今后工作形成保障和约束,《办法》在第五条对这些机制予以全面体现,主要包括:(一)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二)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三)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机制;(四)规划滚动修编、加强产城联动机制;(五)优势互补、多元开发机制;(六)宜居优先、超前配套机制;(七)支持创新创业和集聚人才机制;(八)ZFbumen率先、引领带动机构集聚机制。
五是加强对
临港地区的财政扶持
根据“双特”政策有关加强
临港地区财政扶持的规定,《办法》在第六条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设立
临港地区专项发展资金;二是加大市级有关产业支持专项资金向
临港地区倾斜力度;三是要求浦东和奉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六是明确管委会的日常管理事务和行政审批事项
“双特”政策建立了“统一管理,就地办结”的机制,要求市区两级ZF继续向
临港地区管理机构减政放权,实现“
临港事
临港办”。为此,《办法》第九条确定了管委会接受委托实施十类行政审批事项;在第十一条明确由管委会承担六类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在立法层面明确要求各主管bumen对管委会加强指导和监督,并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管委会应当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规范实施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
除此之外,《办法》还对设立
临港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十三条)、吸引机构集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吸引人才(第十九条)等方面作了较为完整、具体的规定。
在各方的协作配合下,
临港地区将成为
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并为拓展
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战略空间、实现从“
上海制造”向“
上海智造”的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三)
临港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嘉骏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介绍了与
临港“双特”政策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双特”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
临港管委会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政策,简称“
临港三十条”。
一、
临港地区的总体情况
临港地区位于
上海市东南角,处在长江和杭州湾交叉口,北靠浦东机场,南接洋山深水港,拥有13公里海岸线,具备得天独厚的码头资源。规划面积315平方公里,由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主产业区、综合区、
临港奉贤园区、海洋高新区和南汇新城等板块组成。目前,
临港地区已初步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通过浦东铁路接入国家铁路网,通过两条高速公路连接长三角交通网,通过即将开通的地铁16号线纳入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2万吨公共口岸码头即将建成,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五龙汇聚”的综合区位优势加快显现。
临港地区的开发建设在全市具有重要地位,是
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自2003年开发建设启动以来,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0亿元,工业总产值保持45%的年均增幅,形成了新能源装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船舶关键件、海洋工程、工程机械、民用航空配套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6+1”产业格局,引进了如中船集团、
上海汽车、
上海电气和西门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国航海博物馆、
上海中学东校、
上海六院东院等纷纷入驻,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等整体迁入。
2013年,随着“双特”政策正式实施,
临港地区将步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争取未来3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
二、双特政策的体制保障和落实情况
在市委、市ZF作出
临港地区实行“双特”政策的重大决策后,
临港地区的管理体制随即作出重大调整。实行“管政合一”,即开发区管委会和ZF合并成一套人马,撤销原
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南汇新城管委会、浦东新区申港街道和芦潮港镇等4家单位,组建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和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形成
临港地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崭新格局。同时,浦东新区经信委和农委入驻
临港地区,新区
工商、税务等bumen在
临港新设分支机构,在
临港地区办公的行政事业人员有1000余人。建立
临港行政服务中心,12个业务bumen相继入驻,开设服务窗口36个,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80项,初步形成一门式优质服务体系。
为了把双特政策精神落到实处,在广泛听取市、区相关bumen、
临港地区开发主体和重点企业的意见后,结合
临港地区的实际情况,
临港管委会制定了
临港三十条实施政策。
三、
临港三十条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看,目前
临港地区仍处于大规模投入、大规模开发阶段,开发体量大、任务重,“平地兴产、平地造城”等特殊性,决定了加快发展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是要聚焦突破瓶颈问题,体现
临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的战略导向。为此,
临港三十条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产业功能集聚。首先是扶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在市、区进行倾斜扶持的基础上,
临港管委会再拿出一部分资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7大类项目。在金融支持方面,设立以国资为主的10亿元种子基金,吸引带动社会资金设立100亿元
临港产业基金。在对企业贡献的奖励方面,将重点企业对区级的新增贡献用于扶持其发展。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提升
临港地区高端制造企业的竞争力。其次是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总部经济方面,规划建设商务集聚区,鼓励企业在
临港地区设立总部。在“三新”企业方面,扶持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等“三新”企业、软件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生活服务业方面,对具有连锁品牌的城市生活服务企业和社区商业必备业态,给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奖励。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集聚现代服务企业到
临港地区发展。
(二)关于吸引和集聚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在国家、市、区奖励的基础上,
临港管委会另外给予区级同等的奖励。在人才户籍和奖励方面,
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或者申办人才居住证;高端人才和总部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区级的新增贡献用于奖励该类人员;对重点基础教育、医疗机构的人才,每月给予
临港津贴。在住房和养老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购买公共租赁房、个人可以购买“双定双限房”;率先在
临港地区试点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加快
临港地区的人气集聚,吸引高端人才。
(三)关于有效控制综合成本。在土地成本方面,确保
临港地区打造成
上海土地成本洼地。在土地出让方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对工业项目、大型城市综合配套、重大功能性项目等用地,可采用带方案出让。在绿化平衡方面,
临港产业区实行园区总体平衡。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到
临港地区投资开发的成本。
(四)关于综合配套环境。在公共交通方面,完善地铁短驳公交,规划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体系。在生活配套方面,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为中高端人才提供子女入学方便和本人就医的绿色通道,鼓励在
临港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加快完善
临港地区生活配套设施,实现产城融合。
从24条“双特”政策到
临港30条实施政策,
临港地区的特殊政策正在一步一步落到实处。下阶段,针对
临港30条中的每一条政策,
临港地区管委会还将编制操作细则,使“双特”政策真正落地,更具有操作性,促进
临港地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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