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带征对照表
有限责任公司征税税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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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税务局有限公司新企业税率
行业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2007] |
个人所得税 |
咨询业 |
5% |
2.5% |
申报 |
广告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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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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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潢、安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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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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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
3% |
查帐征收 |
|
贸易,其它货物 |
增票17% | 商统4% |
1.26% | 1.89% | 2.31% 共三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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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业包括: 贸易业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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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税务部门通知,2007年开始,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和税率有所调整,营业税不变。调整后服务行业的税率见上表。该调整针对整个上海市。对服务行业而言,主要变化表现在: 1、建筑、装潢、安装业的企业所得税比原来带征税率提高,咨询服务业、广告业不同程度下调。 2、企业所得税依然执行2档优惠税率,对上述行业,营业额在30万以下:按1.8%征收,30-100万:按2.7%征收。 3、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股东分红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4、商业,经营其它货物以销售额43万-143万间为1.89%;43万以下为1.26%;143以上2.31%. 注: 1、本开发区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扶持比例不变。 2、以上表述是针对服务行业的简化解释,具体内容和其它行业调整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备注:以上税率表仅供参考,如有错误以税务机关实际执行规定为准! 对税率有问题可以咨询热线电话:021-51154858.68 |
行业 |
企业类型 |
流转税 |
市税务局规定带征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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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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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产品生产型 |
17 |
- |
1 |
年终股红20% | 1.2 |
工业生产、工业性加工、 汽车修理、修理修配:小规模纳税增值税6% 贸易型企业(经营黄沙、石子、石灰、砖瓦、水泥、木材、钢材 广告业:另外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4% 经营电子游戏:企所8% 个所1.6% 备注:以上税率表仅供参考,如有错误以税务机关实际执行规定为准! |
修理、修配加工型 |
17 |
- |
1.5 |
年终股红20% | 1.8 |
||
汽车修理 |
17 |
- |
3 |
年终股红2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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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一般商贸型 |
17 |
- |
0.5 |
年终股红20% | 0.6 |
|
建材类商贸型 |
17 |
- |
0.25 |
年终股红20%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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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 |
广告业 |
- |
5 |
3.3% |
年终股红20% | 4.2 |
|
咨询业 |
- |
5 |
3.3% |
年终股红20% | 6 |
||
饮食业 |
- |
5 |
3.3% |
年终股红20% | 3.6 |
||
其他服务业 |
- |
5 |
3.3% |
年终股红20%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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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装璜 |
3 |
3.3% |
年终股红20% | 2.4 |
||
安装 | 3 |
3.3% |
年终股红20% | 1.2 |
|||
修缮 | 3 |
3.3% |
年终股红20% | 1.2 |
|||
水上运输业 |
- |
3 |
3.3% |
年终股红20% | 0.96 |
||
陆上运输业 |
- |
3 |
3.3% |
年终股红2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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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 |
- |
5 |
3.3% |
年终股红2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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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附加税 |
流转税额的% |
城建1%、教育3%、河道管理费1% |
合计5% |
* 表内百分比带征均按销售额计算
* 查帐征收企业不按此表执行
* 其它或特殊行业具体税率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市税务局都有明确的统一规定,整个地区都一样税率。
* 以上各项根据现行国家政策结合经济城情况而定,政策如有变动,则作相应调整。
贸易类型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企业实交总税金,按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带征总额,以镇得部分的75%扶持给企业,从第三年起以镇得部分的80%扶持给企业,并按季兑现,作为企业的扶持基金。
实体类型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企业实交总税金,按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带征总额,二年内全部返还给企业,从第三年起以镇得部分的80%扶持给企业,并按季兑现,作为企的扶持基金。
企业上缴营业税、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及纳税金额的不同,所缴纳税金总额的百分比实行无基数(基数:指以多少纳税金额为标准)返还奖励和有基数返还奖励,营业税一般按财政所得的50%按季度兑现奖励给企业。
企业上缴增值税、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及纳税金额的不同,所缴纳税金总额的百分比实行无基数(基数:指以多少纳税金额为标准)返还奖励和有基数返还奖励,营业税一般按财政所得的6%按季度兑现奖励给企业。
以上百分比是指除去上缴国家税务部门外,其中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所得部分的百分比例奖给企业,即以最大的财政扶持让惠给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我们的政策
一、凡2005年在行开发区投资注册的企业均由地方政府从财政经费中拨出资金,给予大额奖励。奖励额按所缴税收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对注册在徐行经济城的小型企业可按销售额带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并对当月所缴纳的税额按一定比例实行即征即返奖励政策。
具体奖励方法:
1、对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按地方所得部份的15%进行奖励。
2、对缴纳营业税的企业:5万元以内按地方所得部份的20%进行奖励;5万元以上按地方所得部份的30%进行奖励。
3、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地方所得部份的60%进行奖励。
5、每年拨出8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及优惠政策的扶持兑现。
二、对引进项目中介人的奖励:
按照引资到位项目的注册资本和第一年税收贡献奖励项目引荐人。
为了更好地坚持“诚信招商,优化服务,高效管理”的经营宗旨,提高招商质量。
开发区决定,开始设立客户专职联系业务,由管理科同志担任客户专职联系员。我们将本着公司的经营宗旨高效地为广大客户排忧解难和及时传达公司有关信息及政府相关政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